所謂在留資格,就是將外國人在日本能夠從事的活動、或外國人在日本能夠暫時居住的身份和地位的種類鑒定。
進*、短期*、高等??茖W校、專修學校、短期*或私立*的日本語留學生別科學習的人被授予“留學”的在留資格,通常在留期間為1年或2年。進語言學校學習的人被授予在留期間為1年或6個月的“就學”在留資格。
從語言學??既?或??茖W校的時候,可以在日本國內將在留資格從“就學”變?yōu)椤傲魧W”。如保留本國的*學籍來日本*作一年或更短時間的交換留學,獲*錄取時也可以以留學生身份獲得“留學”在留資格。從語言學校進入*深造,必須到最近的入國管理局將“就學”資格變更為“留學”資格。
可以通過在日本的親屬幫助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也可以委托所報考的學校工作人員申請。
拒簽的理由
申請簽證有兩種方法:1、如果沒有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可以在當?shù)氐氖诡I館申請,但申請資料在所在國和日本之間往返以及日本國內審查的過程需要一定時間。2、如果已經取得“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即申請人或代理人事先在日本國內的地方入國管理局取得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以后,再在本國的使領館申請簽證,這樣取得簽證更加迅速。
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未必就能拿到留學簽證。簽證官在決定簽證的時候,會非常關注申請人的日語學習能力和學習意志。有的申請人連基本的日語日常會話也不能應付,就很難使簽證官相信他有能力在日本進行學習。有的申請人沒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只是以留學為借口到日本打工,這樣也很容易被簽證官拒簽。有的申請人沒有充分的經費證明,使得簽證官懷疑其在日本留學的經濟能力,從而遭到拒簽,赴日留學簽證的資金證明(銀行存款證明)沒有存款時間長短的限制,但在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和申請簽證時都要被參考。還有一些申請人的材料被使領館發(fā)現(xiàn)有錯誤或者不真實,也會遭到拒簽。這也就是一些申請人雖然取得了“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卻沒有拿到簽證的原因。
避免“非法逗留”
凡是進入日本國內并在日本國內逗留的外國人,都受“出入國管理法”這一日本法律的管轄,對其居留期間的活動內容和手續(xù)辦理有詳細的規(guī)定。如果作為留學生即使學習和日常生活都進展順利,但如果由于疏忽沒有及時辦理出入國管理法規(guī)定的手續(xù)或違反了規(guī)定的話,則很有可能無法再繼續(xù)留學,因此必須引起充分的注意。
辦理一次申請可獲得的在留期間,“留學”資格為2年或1年;“就學”資格為1年或6個月。因此,在留期間到期后仍希望繼續(xù)逗留時,必須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xù)。
如果因沒有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xù)而導致過期的話,將被視為“非法逗留者”。在留期間的延長可以在到期的2個月前開始申請,所以應盡早辦理申請手續(xù)。
要掌握好自己的在留資格、在留期間和辦理手續(xù)的方法。若沒有因病等不得已的理由卻出席率不好的話,將被視為不專心學習,致使在留期間的延長和在留資格的變更遭到拒簽。即使有理由,但若沒有證明的材料也有可能被拒簽。一旦被拒簽,則很難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