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發(fā)改委資源節(jié)約和環(huán)境保護司提出,*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負責起草的《打印機、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現(xiàn)已形成征求意見稿。*標準委現(xiàn)請各有關單位組織審閱,并于2009年9月1日前返回具體的修改意見。
回函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知春路4號*標準化研究院1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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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打印機、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征求意見稿)
附件2: 《打印機、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附件3: *標準征求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