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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知曉如何做好會計憑證的傳遞與保管

日期:2019-09-01 18:42:14     瀏覽:579    來源:天才領路者
核心提示:一、會計憑證傳遞的概念?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取得或填制時起,到歸檔保管時止的整個過程中,在單位內部各有關業(yè)務*和人員之間的傳遞程序和傳遞時間。因為各種會計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yè)務內容不盡相同,所要辦理經濟業(yè)務的手續(xù)和所需時間不同,在
一、會計憑證傳遞的概念 ?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取得或填制時起,到歸檔保管時止的整個過程中,在單位內部各有關業(yè)務*和人員之間的傳遞程序和傳遞時間。因為各種會計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yè)務內容不盡相同,所要辦理經濟業(yè)務的手續(xù)和所需時間不同,在辦理業(yè)務過程中涉及的*和人員也不同。為了使會計憑證能夠在會計核算中更好地發(fā)揮作用,使經濟業(yè)務得到及時處理,使有關業(yè)務*和人員組織起來,分工協(xié)作,從而使會計核算正常、有序地進行,有必要為會計憑證規(guī)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傳遞程序和傳遞時間。 ?

如何做好會計憑證的傳遞與保管

? 二、會計憑證傳遞的內容 ? 會計憑證的傳遞主要包括憑證的傳遞路線、傳遞時間和傳遞手續(xù)三個方面的內容。 ? (一)確定憑證的傳遞路線 ? 各單位應根據經濟業(yè)務的特點、機構設置、人員分工情況以及經營管理上的需要,明確規(guī)定會計憑證的聯(lián)次及其流程。既要使會計憑證經過必要的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核和處理,又要避免會計憑證在不必要的環(huán)節(jié)停留,從而保證會計憑證沿著簡捷、合理的路線傳遞,使經濟活動有序、協(xié)調地運轉。 ? (二)規(guī)定憑證的傳遞時間 ? 會計憑證的傳遞時間,是指各種憑證在各經辦*、環(huán)節(jié)所停留的最長時間。它應考慮各*和有關人員,在正常情況下辦理經濟業(yè)務所需時間來合理確定,恰當地規(guī)定憑證在各環(huán)節(jié)的停留時間和交接時間。明確會計憑證的傳遞時間,能防止拖延處理和積壓憑證,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一切會計憑證的傳遞和處理,都應在報告期內完成,否則,將會影響會計核算的及時性。 ? (三)制定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銜接手續(xù) ? 為了防止憑證在傳遞過程中出現(xiàn)遺失、毀損或其他意外情況,憑證在傳遞過程中,應建立憑證的交接簽收制度,憑證的收發(fā)、交接都按一定的手續(xù)和制度辦理,以保證會計憑證的安全和完整。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會計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各種會計憑證所記載的經濟業(yè)務內容不同,所涉及的*和人員不同,企業(yè)管理的要求也不同,因此,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企業(yè)內部應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會計憑證傳遞制度,以便更好地發(fā)揮會計憑證的作用,使憑證傳遞的整個過程環(huán)環(huán)相扣,從而加速經濟業(yè)務的處理進程,保證會計*迅速及時地取得和處理會計憑證,提高各項工作效率,充分發(fā)揮會計監(jiān)督作用。會計憑證的傳遞線路、傳遞時間和傳遞手續(x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修改,以確保會計憑證傳遞的科學化、制度化。 ? 三、會計憑證的保管 ?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yè)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文件,又是登記賬簿的依據,因而,它是重要的會計檔案。任何企業(yè)在完成經濟業(yè)務手續(xù)和記賬之后,必須按規(guī)定建立立卷歸檔制度,形成會計資料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憑證保管的具體方法和要求如下。 ? 1.按類別檢查編號 ? ?會計憑證在記賬后,應定期進行分類整理,并將各種記賬憑證分類后按照編號順序,連同所附原始憑證折疊整齊后進行整理,檢查有無缺號、重復編號情況,記賬憑證所附原始憑證是否齊全。 ? 2.裝訂成冊 ? 會計憑證檢查整理后,應加具封面、封底,裝訂成冊,在裝訂線上加貼封簽。在封面上應寫明單位名稱、年、月份、憑證和起訖日期,以及記賬憑證的種類、起訖號碼,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張數,并在封面上,還應加蓋財會*負責人、裝訂人等的印章,以便明確責任。 ? 3.其他重要資料的保管 ? 對于與經濟業(yè)務有關的重要的合同、會議決議等文件資料,以及各種需要隨時查閱和退回的單據,應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并在有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編號。如果某些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張數過多,如分次領用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并在封面上注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相應的記賬憑證上注明“附件另存”和原始憑證的名稱、編號,以便查對。 ? 4.歸檔 ? 年度結束后,裝訂好的會計憑證應登記歸檔,移交檔案*或專門的檔案管理人員。 ? 5.會計憑證的調用 ?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因特殊原因需要借閱原始憑證時,必須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必要時,可以提供復印件。向外單位提供原始憑證復印件時,應專設登記簿,經辦人員和收取人員要共同簽名蓋章。 ? 6.會計憑證遺失的處理 ?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作為原始憑證。 ? 7.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和銷毀手續(xù) ? 對一般的會計憑證應分別規(guī)定保管期限,對重要的會計憑證,必須長期保管。未規(guī)定保管期限的會計憑證,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對保管期限滿需要銷毀的會計憑證,必須開列清單,經本單位領導審核,報上級主管*批準后,由財會*和檔案*協(xié)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單上簽章,以便明確責任。《會計法》規(guī)定,對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或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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