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23年4月份中南財經政法*自考專升本(本科)報名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
答:全年可報名,參加當次4月/10月考試,需在考前至少2個月前注冊
中南財經政法*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等八*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之一。自湖北省開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來,學校即被委任為財經專業(yè)主考學校。在十多年的主考工作中,我校承擔了工商管理、注冊會計師、金融、物流管理、外貿英語等多個專業(yè)的主考任務。在主考工作中,我校以科學的開考計劃、認真嚴謹的命題、全面的服務、公正的評卷和畢業(yè)審核受到廣大考生委托單位及用人單位的信賴和稱贊。我校特此開設了注冊會計師、工商管理、國際金融、市場營銷、國際貿易、物流管理、外貿英語、人力資源管理多個專業(yè),從2004年開始招收自學考試專升本銜接班學生。 中南財經政法*自考報名咨詢電話\微信191 0867 7258 (韓老師)
一、招生條件
自考本科的報考要求為:(以下為《湖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須知》)中的報考要求)
1.凡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
2.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本科層次專業(yè)學習的考生須已經取得承認的各類??萍耙陨蠈W歷,并應符合所報專業(yè)報考條件要求。
二、招生專業(yè) 中南財經政法*自考報名咨詢電話\微信191 0867 7258 (韓老師)
自考專升本招生專業(yè):工商管理、投資學、金融學、會計學、法學
三、報名考試時間
全年可報名,參加當次4月/10月考試,需在考前至少2個月前注冊
四、申請畢業(yè)時間
每年兩個批次申請畢業(yè),5月底申請的畢業(yè)證9月份發(fā)放畢業(yè)證原件;11月底申請的畢業(yè)證次年3月發(fā)放畢業(yè)證原件。 3-4月申請的學位證6月發(fā)放學位證原件;9-10月申請的學位證12月發(fā)放學位證原件
五、中南財經政法*自考專升本報名到拿證流程 中南財經政法*自考報名咨詢電話\微信191 0867 7258 (韓老師)
1、學生提供注冊材料;(專升本提供:身份證正反面+藍底登記照電子檔;高升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藍底登記照電子檔)
2、辦理入學注冊;(提供:身份證原件讀取,使用91KBOX錄入藍底登記照;全年可報名,參加當次4月/10月考試,需在考前至少2個月前注冊)
3、繳納費用,領取教材,安排加入新生班級群;
4、生成自學考試專/本科準考證號,報考當次考試科目;(填寫本人信息注冊湖北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賬號:準考證號@qq.com,密碼:123456;每年組考兩次,考試時間為:4月第二個周六周日+10月倒數第二個周六周日;報考工作在考前1個半月進行)
5、參加自學考試;(攜帶考試通知單 + 本人身份證原件 + 考試文具(黑色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
6、查詢自學考試成績;(登錄湖北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點擊"成績復查"即可看到當次考試成績或在指定鏈接使用準考證號查詢)
7、參加2-3次自學考試后可考慮上報本科畢業(yè)論文;(登錄湖北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點擊"實踐課報考"--上報本科畢業(yè)論文--登錄"中南財經政法*校園統(tǒng)一支付平臺"http://xssf.zuel.edu.cn/支付本科畢業(yè)論文費--登錄"中南大教學云平臺"https://0144.whxunw.com/exam/login.thtml開始撰寫論文--修改論文--定稿--參加答辯(形式為紙質,隨機抽取論文中的2-3個問題,撰寫完整即可),終在考生平臺點擊"專業(yè)成績查詢"查詢論文成績)
8、自學考試科目成績均合格+本科畢業(yè)論文合格后可申請自學考試本科畢業(yè);(登錄湖北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點擊"畢業(yè)預判定"--"畢業(yè)申請"--提交畢業(yè)材料(身份證正反面紙質檔-證件在需有效期內--提交到對應管理單位))
9、自學考試本科符合學位標準的,可申請本科學士學位證書;(中南財經政法*學位標準:財務管理學、金融理論與實務、質量管理(一)學位課此三科單科不低于65、總分大于等于210;本科畢業(yè)論文成績75分以上(含75);通過*生英語四級或湖北省學位英語合格。登錄"中南大教學云平臺"
https://0144.whxunw.com/exam/login.thtml,點擊"學位"--上傳對應材料)
10、領取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每年兩個批次申請畢業(yè),5月底申請的畢業(yè)證9月份發(fā)放畢業(yè)證原件;11月底申請的畢業(yè)證次年3月發(fā)放畢業(yè)證原件。 3-4月申請的學位證6月發(fā)放學位證原件;9-10月申請的學位證12月發(fā)放學位證原件)
聯系方式:
自考招生辦 韓老師191 0867 7258 微信\電話
報名地址:中南財經政法*南湖校區(qū)